院属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2008]11号)及市科委的通知安排,为做好2008年度我院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称人员报送申报材料的要求:
1、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或《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电子版附后),原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十份;
2、答辩论文一式三份,如为外文撰写的论文请附三份原文的中文版或中文版详细摘要;
3、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合格证、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复印件一套,其中,论文只需复印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以外文形式发表的论文请附中文版摘要,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4、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于6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院人事处。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在召开初级评审委员会会议前,提出初级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意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名册(电子版附后),报院人事处审批,经批准后开展本年度评审工作;
2、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申报表中相关栏目内容;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填写要求:填写第十项“基层单位推荐(审核)意见”栏时,除按表中提示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外,请增加填写各单位初评委评审情况,包括评委人数、到会人数、表决结果(同意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第十二项“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空置,由院中评委填写;
4、为了规范我院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工作,请各单位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认真考核,并通过各单位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方可认定。
联系人:杨彬
联系电话:68453666-8055
附件1:
高级申报表.doc
附件2:
中级申报表.doc
附件3: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