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和安标委章程的要求,安标委和安标委防尘防毒分标委分别于2008年5月9日、5月14日组织专家对我院劳保所承担的《职业安全卫生术语》、《安全色》、《气体检测管装置》、《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石英砂(粉)厂防尘技术规程》、《有毒作业场所采样规范》、《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七个国家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与会专家听取了各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负责人的汇报,进行了质询和充分讨论,对劳保所的标准起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所有标准全部通过审查,准予报批。这七个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对于保护作业人员职业安全与健康、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