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科研院的意见》的精神,建立层次合理、目标清晰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对优秀青年人才培养,由研究院科研开发处组织实施“北科新秀”人才培养计划。本计划将为具备一定工作基础,已初步确定研究方向的青年科技人员资助人才培养经费和课题研究经费。支持经费总额约为5-6万元。
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人员应已通过科研院萌芽计划验收。
2、申报人员应获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者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者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3、申报人员不得超过40周岁。已经具备正高级职称;或已经入选科技新星计划及市级(含)以上人才资助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
4、申报人员应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市级(含)以上科研项目。
“北科新秀”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入选者在培养期间能够主持至少1项市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在重要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为SCI或EI收录);或申请1项以上发明专利。培养期结束后,个人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能够入选更高层级的人才培养计划。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条件,结合本单位情况,遴选出1-2名人员推荐,于4月14日之前将申报书(申报书见附件1,A4纸打印,一式4份,加盖单位公章)报至院科研开发处,电子版传送至mengya@bjast.ac.cn。科研开发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
联系人:杨立冰
电话:68731352
附件:
“北科新秀”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doc
科研开发处
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