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8年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京人发[2008]36号文)的要求,为做好我院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重点选拔一线的创新型人才,具体范围和条件参照京人发[2008]36号文件。
二、选拔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名额
为了确保候选人的质量,本着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各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如推荐人数超过2名,请提前与人事处沟通。
(二)推荐程序
1.各单位按照京人发[2008]36号文件要求,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选,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审议后,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上报至院人事处。
2.人事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后,报送市人事局。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200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需盖单位公章),推荐人选的《专家情况登记表》、《专家贡献及成果事迹说明》各一式八份,附件材料一套。
(二)有关材料填写、报送的具体要求见京人发[2008]36号文件的附件2,请各单位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对上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相关文件和表格可点击附件下载,也可以登陆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www.bjp.gov.cn法规文件栏下载。以上纸质、电子推荐材料请于2008年4月15日之前报院人事处。
四、其它说明
(一)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加强我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采取具体措施,切实做好本次选拔推荐工作。
(二)要严格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严格控制推荐人选数量,确保选拔推荐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切实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人员选拔推荐出来。
(三)要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作为选拔推荐人选的主要依据。
(四)要注意优先推荐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骨干人员。
联系人:杨彬
联系电话:68453666-8055
电子邮箱:hrbast@163.com
附件:1、
关于开展2008年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2、
200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doc
3、
专家情况登记表.doc
4、
专家贡献及成果事迹说明.doc
人 事 处
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