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院办发[2008] 40号
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财政局对我院2008预算批复下达指标及资金使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机关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规划,经院领导批准,现下达2008年各处室基本经费预算额度(见附件一),请各处室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⒈各处室需按照核定的额度重新调整处内工作所需经费,并于3月31日前填报2008年4—12月《日常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二)交办公室财务,该表格的电子文档已挂到院网,回复邮箱:zhaojp@bjast.ac.cn。
⒉ 各处室交通费含汽车燃油费、存车费、过路费和打的等费用,实行总额包干,超支不补。不得用现金支付燃油费、维修费。
⒊此次下达的各项目额度在支出时,支出内容必须符合预算申报内容,各项目之间额度不得调剂使用。项目额度含2008年1—3月已报账使用的额度。
⒋各处室计划支出的需由办公室统筹安排的费用,请于3月31日前提交书面申请至办公室,列明支出事由、时间、人数、金额等内容。
请各处室严格执行预算,保证资金的使用效果,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及时沟通,保证2008年部门预算顺利实施。
日常经费支出预算表(财务).xls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