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单位:
2008年北京将举办第29届奥运会,全院的因公出访工作要按照市外办的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全面实施计划管理。现将编制和报送2008年因公出访计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1. 全面加强因公出访的计划管理。各单位要按照“注重实效、压缩规模、精简节约、宁缺勿滥”的原则制定出访计划。计划项目要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紧密相关,计划项目总量要严格控制,计划外团组原则上不批准派出。各单位领导要充分重视本单位因公出访管理工作,认真审核、把关。
2. 严格控制一般性出访。各单位去年已派出的一般性出访项目和出访人员原则上今年不再派出;各单位自行安排的一般性出国(境)考察、交流、会议、培训等活动,凡与奥运工作关系不够密切的,今年一律不予派出。奥运会正式比赛期间,出访团组原则上不予派出。
3. 严格控制双跨团组。随团出访任务一般不予派出。北京市市属单位之间的跨地区、跨部门组团也列入双跨团组范畴并从严审批。
4. 领导干部出访从严掌握。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在奥运会赛事期间不安排出访。
5. 严格限制奥运会后突击出访。各单位计划奥运会后出访的团组,应控制在全年出访计划的20%以内。
6. 2008年,严格控制举办国际会议和国际展览。
二、 具体要求
1. 报送内容:本单位拟于2008年执行的全部出访任务,包括自行组团项目、随团派出项目及友好访问、交流、合作、考察、会议等各类出访任务。含港澳台团组。“出访人数”一栏请注明处级领导名单。
2. 报送形式:填写“2008年因公出访计划汇总表”(见附件),请同时提供文字版和电子版表格,文字版表格须经本单位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报送时间:2008年1月18日前报送院外事处。
另:各单位出访人员未上交因公护照和通行证(无论过期与否)及2007年出访团组总结的,也请于1月18日前交院外事处。
联系人:杜岩 耿楠
联系电话:68453666-8046 88420482
电子邮件:wsch@bjast.ac.cn
院外事处
2008年1月9日
附件:2008年因公出访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