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现将《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发给你们,请认真填写,并于2008年1月10日前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组织部
2007年12月13日
附件: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附件:收入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