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科技创新能力建设,11月2日由首都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科技创新与首都科技发展”专题报告会在北科大厦召开,为我们学习理解十七大精神作了一次很好的辅导。报告由原国资委监事会主席、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长、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段瑞春同志主讲。院属各单位所长、书记、科办主任,院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以及院属部分软科学单位的科技人员80余人参加了会议。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永进,院纪委书记张海生、副院长王玲出席了会议。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关于自主创新的论述,把创新的重要意义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此次受邀的段瑞春同志是我国科技界、经济界和知识产权领域的著名专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国防大学兼职教授,有《技术创新干部读本》、《科技政策多维思考》、《国际合作与知识产权》等著作,发表过多篇有关国有企业自主创新与品牌战略问题的论文。他针对十七大报告关于自主创新的精神要求,运用生动的语言、精辟的论述和详实的案例,为全院领导干部分析了在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进程中,科技创新对推动首都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
段瑞春同志在报告第一部分“坚持自主创新”中指出,当今国际竞争的实质就是一场创新战,创新是支撑和引领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我们必须准确把握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定位,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把基点放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上,充分树立自主创新的主体意识;必须认真研究创新规律,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的有利条件,积极探索原始集成再创新的规律,切实提高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报告第二部分“实施知识产权和品牌战略”强调,企业必须切实保护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高起点地推进以市场为主导的品牌战略。品牌凝聚了企业多年持续创新、科学管理、优良服务和企业文化的精髓。坚持自主创新,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在企业层面要通过研发和引进创新,在国家层面要通过综合的政策和提供全程高效的服务,在社会层面要营造一个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和品牌成长、壮大的社会环境。自主创新必须延伸到知识产权和品牌策略的全过程。最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
段瑞春同志所作的“科技创新与首都科技发展”专题报告高屋建瓴,为全院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理解十七大精神开阔了思路。全院党员干部将进一步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切实把院所科技工作与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紧密结合,更好地为首都建设创新型城市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