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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统各企业: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2006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和数据汇总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07]32号)和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二〇〇六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京国资产权字[2007]65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院开展2006年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对象:全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范围内的各类企业。
二、年度检查工作的时间:2007年7月20日至2007年8月20日。
三、检查的方式
本次年检工作采用网上的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上报工作。院各级企业先行自查,并将纸质资料于8月15日前上报到院条件处。自查结束后,市国资委将组成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小组,对各企业产权登记工作进行抽查并对年检合格的企业采用通告的方式确认名单。
四、 年检的具体做法
(一)产权审核通过的企业并且最近一次产权登记数据与企业目前实际状况相一致的。
第一步 按2006年度决算审计报告合并口径数据,网上填写年度检查表。
第二步 提交资料:
1)年度检查表一式两份;
2)2006年度审计报告;
3)已加盖工商年检合格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
5)企业年度经营报告书。
(二)产权审核通过的企业并且最近一次产权登记数据与企业目前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A、变动事项发生在2006年12月31日前的情形
第一步 先做变动产权登记,并提交变动产权登记资料,经集团公司审批并报市国资委审核。
第二步 市国资委审核通过后,按2006年度决算审计报告合并口径数据,网上填写年度检表
第三步 提交资料:
1)年度检查表一式两份
2)2006年度审计报告
3)已加盖工商年检合格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
5)企业年度经营报告书
B、变动事项发生在2007年1月1日以后的情形
第一步 按2006年度决算审计报告合并口径数据,网上填写年度检查表。
第二步 提交资料:
1)年度检查表一式两份;
2)2006年度审计报告;
3)已加盖工商年检合格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
5)企业年度经营报告书。
第三步 做变动产权登记,并提交变动产权登记相关资料,经集团公司审批并报市国资委核 。
(三)产权审核不通过的企业要进行年度检查工作,填写的是补充信息表。
第一步 按2006年度决算审计报告合并口径数据,网上填写补充信息表。
第二步 提交资料:
1) 2006年度审计报告;
2)已加盖工商年检合格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企业年度经营报告书。
(四)新设或补做占有产权登记的企业按2007年最近时点补做占有产权登记,不进行此次年度检查。
注意事项:
1)如果是补做登记中含变动产权登记的,且变动事项发生在2006年12月31日前的,则应参照第(一)种情况进行;
2)如果是补做登记中含变动产权登记的,且变动事项发生在2007年1月1日以后的,不进行此次年度检查。
五、其他
网上资产产权登记系统客户端可到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kyytjc@sohu.com 密码:888888。
本次年检中的问题可以直接告知北京市国资委专管人员,也可以发送至邮箱Email:bjgzw@betit.net.cn。
请各企业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并上报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资料,确保国有资产交权登记工作按时完成。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条件处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