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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明协会及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第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定于2007年9月24日至27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主办单位是中国发明协会,河北省科技厅、廊坊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是河北省发明协会、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廊坊市科技局。支持单位是国家科学技术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共青团中央、河北省人民政府,协办单位中国职工技术协会。为了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本届展览会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中心主题,展示交流全国近年来涌现出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评选奖励优秀发明成果,营造崇尚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促进群众性的发明创新、创业活动,促进发明者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发明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实施,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服务。请你们积极支持、配合,组织有关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参加展览会,同时也欢迎组织寻找项目的各级政府、企业、投资商和个人赴会进行技贸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参展项目的要求
(一)在总体参展项目的技术构成上,既包括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与网络、生物工程与医药、环保和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方面的现代高新技术和产品,又包括市场前景好的贴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
(二) 参展项目一般应从近年完成、已获得专利权(包括三种专利)的发明项目和产品中推选,要提供专利证书和新产品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三)推荐有关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类发明项目参展,要符合有关部委、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专利证书、专家评审意见、有关批件和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检测报告等资料。
(四)已参加过中国发明协会举办的发明展览会的项目,如有必要参加的仍可参加,已申报过评奖但在技术上无实质性改进,不重复申报评奖。
(五)展示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要保证质量,杜绝一切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展品参展。凡有知识产权纠纷而行政部门或执法、司法部门尚未做出结论的项目,不得参展。
(六)各参展单位和参展组团单位对参展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质量。
二、展览方式和费用
(一)制作展板(每块宽0.9米,高1.2米),对参展项目做简明扼要的介绍;
(二)提供实物(外型长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样品、模型,同时配以图片及声像资料,以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三)采用3米×3米标准展位,每个展位的项目不超过5项。展会为每个展位提供一张展桌、两把椅子,两盏射灯,提供220V电源。若需要其它条件需事先申请,费用自付;
(四)参展费用
每个标准展位收费4000元;光地每平方米400元(36平方米起租)。在光地上搭建或配置其它设施的费用和相应的管理费由参展者自付;
会务费:每位参展参会人员收600元;
中小学生参展可免交会务费,不享受相关待遇。企业单位会员(按期缴纳会费者)参展减免总展位费的10%(一个展位以上)。
三、组织好技贸活动
既要通过多种渠道组织发明人、专利权人参展,同时要组织有关公司、企业和投资商参会开展技贸洽谈和开发合作等活动,积极促进发明成果尤其是专利技术的转让、许可实施。各发明成果、专利技术拥有单位和个人,事先要做好转让、许可的各项准备工作。展览会期间主办方将召开推介会,有选择地推介若干项重点参展项目。各参展团如需在展览会期间重点推介项目,请将项目简介材料事先报中国发明协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发明成果的宣传转化工作,中国发明协会已全面更新了中国发明网,中国发明网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详情请登录中国发明网(www.cainet.org.cn)。
中国发明协会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合作,共同搭建专利技术展示和交易转化平台,由中国发明协会负责推荐专利技术项目,以促进专利技术项目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凡参展人希望进此平台宣传推广交易的(不收展示交易费用),请在参展申请表中注明,以便中国发明协会筛选项目进行推荐,为参展商提供展示交易的平台。
四、举办知识产权战略等论坛
展览会期间,将举办“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论坛”和其它相关论坛,请有关专家演讲,以帮助参展单位和企业,认清形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更好地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抓住机遇,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争得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各参展团届时要积极组织参展人员参加“论坛”。
五、做好评奖工作
中国发明协会设立的“发明展览会奖”是由国家奖励办公室批准登记、并向社会公告的社会力量设奖,获该奖对申报国家科技奖和成果推广转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享有良好声誉。目的是通过对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的肯定和褒奖,提高获奖项目对外宣传推广的影响力,促进发明成果的转化实施,宣传发明人的创新事迹。中国发明协会将聘请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发明协会制定的“评奖办法”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金、银、铜牌奖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和组织设立的专项奖,并向获奖项目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
第十七届全国发明展将实行经过修订的新的评奖办法,各参展团对参展项目和产品要认真组织申报评奖资料,将评奖详细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级新产品奖证书复印件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连同附件1、2、3一并寄中国发明协会(各展团要严格按协会评委会提出的评奖条件和规定的比例,认真推荐本展团项目的获奖等级和顺序,供评委会参考)。各参展团要做好工作,使参展单位和个人能正确对待评奖,把主要精力用在展示、宣传参展项目和参展项目的技术交易、合作方面。
同时,主办单位还将评选优秀展团,并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六、参展办法和组织领导工作
(一)本届展览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明协会和有关科技和知识产权部门,解放军、民间科技社团和行业协会及职工技协、科技园区等有关单位分别组团参加。
(二)各参展团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好本展团的各项组织工作。各参展团要认真填写参展报名表和有关资料,加盖公章后,连同应缴纳的全部费用,于2007年7月30日前寄至中国发明协会。中小学生的参展项目与各所在参展团的成人项目安排在一起,展板规格与成人项目展板规格相同。参展项目情况表要尽量用电子件报送中国发明协会,以便中国发明网展后宣传。(请登录中国发明网下载参展项目情况表,认真填写并发送至cai_zhb@sina.com。
(三)各省市发明协会要大力动员、组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广大发明人以及发明创造活动开展较好的中小学青少年发明人积极参展,为他们成果转化、产品推广等提供服务。
七、日程安排
(一)9月22、23日报到、布展。报到后,凭汇款证明或缴费发票复印件领取各种票证和资料。
(二)9月24日至27日展出,技贸活动,同时,举办“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论坛”、项目推介会、项目成交签约仪式等活动。
(三)9月27日下午举行闭幕式并颁奖。
八、组委会办事机构通讯地址 (略)
附件:
1.第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
2.第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情况表(点击下载)
3.评奖委员会审阅技术资料目录(点击下载)
中国发明协会 河北省科技厅 廊坊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