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公出访申报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院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外办《关于对因公出国签证申报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通知》(京政外发[2005] 629号)和市科委《关于启用新版因公出访(境)申报表格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我院因公出国(境)申报材料作如下调整:
1. 针对向市科委申报的出国任务,即院内组团的出访任务(不含参加院外组团的出访任务和赴港澳任务),原《出国人员业务审查表》、《派出项目申请卡片》和《出国参加国际科技学术会议申请卡片》统一合并为《因公出访(考察、参会等)人员审查表》。
2. 《出国科技论文、学术报告保密审查审批表》改为《国际会议发表科技论文、学术报告保密审查审批表》。
3. 自2006年1月1日起,申报出国(境)材料中的邀请信必须是原件。
4. 向市外办等其他因公出国任务审批部门申报出国任务的材料要求暂时不变。
上述表格可在院网站http://www.bjast.ac.cn工作通告栏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1. 《北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
2. 《因公出访(考察、参会等)人员审查表》
3. 《国际会议发表科技论文、学术报告保密审查审批表》
4. 《健康证明》(参考格式)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外事处
200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