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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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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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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的

     

(20048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以及北京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京发[2004]1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本院人才强院发展战略,结合院所改革发展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院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总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做大做强科技产业和提高各单位核心竞争力,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加强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动力,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培养选拔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重点,以强化人才激励为突破口,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关键环节,积极开发利用国内外人才市场,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为院所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遵循的原则

党管人才原则。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全院人才工作,通过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加强对全院人才工作的全面管理、综合协调和有效服务。

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把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设作为人才资源开发的主题,尊重人才价值,为不同人才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

促进发展原则。院所人才工作的目标与任务、办法与措施要围绕各项事业发展的规划来确立和制定,人才工作的成效要用事业发展的绩效来检验。

制度保证原则。要以制度保证的形式加强院所人才工作,加强人才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人才战略的贯彻落实,用制度保障人才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目标和要求

实施人才强院的总体目标是:力争用3-5年的时间,初步形成一支包括出资人代表、高级经营管理者、各类学科带头人、各类专业科技人才、复合型思想政治工作者以及高技能人才的科研院所人才队伍,初步建立起符合现代科研院所特点和科技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培养、选用、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起有利于鼓励人才干事、支持人才干成事、帮助人才干好事的良好环境。

()基本目标

1.人才总量稳步增长。全院拥有从事科技工作的人才总量将达到2500人,占全院员工总数的60%以上。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占全院科技人才总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

2.人才结构整体优化。在全院发展科技产业化、规模化的队伍中,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将逐步达到154的比例结构。

3.创新研发群体的素质和能力逐步增强。全院高技术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均有1名以上在本地区、本领域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作为首席专家;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数达到高室、中心总人数的15,硕士学位以上人员的比例达到l2以上。

4.经营、管理者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院属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智力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每个单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1名以上进修过工商管理学课程的人员、135岁左右的副所级领导干部和135岁以下的助理人员。

院及所属单位创办的年技工贸总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公司经理人员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并进修过工商管理学课程。

()基本要求

1.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地位要在思想观念、资本构成和收入分配中得到确立;人才工作从传统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转型要初步实现。

2.充分发挥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人才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和科技产业化特点的专业化、现代化、社会化、人性化的院所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机制。

3.要促进人才和智力流动的政策与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创业的环境要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的开发与整合要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增强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

4.要加强多学科、多门类、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与开发。整合、培养、造就一批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中的专家、学者和能工巧匠。

四、推进制度创新

为逐步实现我院人才发展的基本目标,要以一个系统,两项保障,四个机制为主要内容,发挥科技优势吸引紧缺人才,强化组织培训塑造领军人才,完善用人机制用好各类人才。

()一个系统

建立和完善科研院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分别收录我院享受国家突贡、特贴待遇的专家、入选国家和北京市各类人才培养计划以及院科技萌芽计划的科技人员、进站博士后人员及每年新入院的研究生。随时跟踪人才发展动向,为培养、选拔和任用人才提供依据。

()两项保障

1、为确保人才工作落实到基层,院所属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在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协调下,制定出本单位的近期人才发展计划和落实计划的措施办法。

2、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监督与评价,把人才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人才工作计划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四个机制 

1、建立人才开发培训机制

院组织部、人事处牵头,院研修中心组织制订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不同层次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各单位对本单位的优秀骨干可根据情况给予12左右培训费用的支持。

(1)经营管理培训。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所属公司的现代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每年至少办1期,确保管理者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2)公共知识培训。举办科技政策法规研修班和各类英语培训班。

(3)专业领域培训。配合院各职能处室每年举办各专业领域培训班1次,国内学习交流2次。

(4)青年人才培训。针对35岁以下青年人才的需求,每年进行学习交流2次。

    (5)国际交流培训。聘请国外专家来华讲学和组团赴国外考察交流学习每年各1次。

(6)院人事部门、研修中心还要负责协调各所、公司组织的内部管理的培训,帮助推荐教学大纲和介绍教师。

2、建立人才吸引集聚机制

利用院已有的博士后工作站、萌芽计划等优势及制定政策、采取各种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充实我院人才队伍。

(1)制定和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根据当前形势发展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措施,为人才引进提供政策保障。

(2)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的作用。我院博士后工作站是一个吸引、引进和凝聚高层次人才的平台。各建站单位应充分利用这个集聚人才的载体,每两年至少吸引1名博士进站从事研发工作。

(3)择优选拔、聘用科技及管理人才。每年年初,各单位应根据需要,向院里报送本单位科技及管理人才的岗位名称和人数,由院人事部门协调各单位共同组织1-2次统一招聘、选拔、考核和聘用工作。

3、建立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充分利用科研院网络信息系统,结合科研和产业化的需求,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

(1)引导科技人员,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跨领域的合作和交流,推动科研及产业化发展。

(2)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流动和配置,为复合型人才的成长和青年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机会和条件,为培养后备干部提供依据。

(3)定期召开人才工作研讨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全院人才发展动向,研究规律和特点,调整和改进相应的措施和方法。

(4)结合项目开发,以项目开发为周期,建立院所人才工作站,面向国际国内人才大市场招聘各类优秀人才。

4、建立人才激励考核机制

在加大力度吸引和培养人才的同时,应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在留住和用好人才上下功夫。

(1)完善院科技成萌芽计划。院萌芽计划应建立奖励机制,对完成计划、取得优秀科研成果并得到市级以上项目继续支持的青年科技人才给予奖励,更好地实现萌芽计划的培养、激励效果。

    (2)各单位要建立起人才培养基金。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建立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基金,加大培养科研骨干力度,为增强发展后劲储备力量。

(3)推进院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制工作,促进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抓好试点,逐步推进。

(4)鼓励科研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持大股办公司。在院属各公司继续推进股份制改造,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形成人才创新创业的动力。

(5)研究探索企业、事业单位以及高新技术、实验室的工作任务特点,逐步建立起各类单位和高新技术实验室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用科学的发展观引导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五、优化发展环境

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必须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必须突出重点,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必须拓宽视野,广泛吸引和发现人才;必须创新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面对激烈的人才竞争,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改革创新精神,把相关技术领域和管理领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专业水准、取得较大成就或有相当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吸引到院所事业的发展中来。

要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来院发展创业,首先要营造出人才干事、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为此,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灵活多样的方式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来院创业:

()鼓励优秀人才创办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公司。

()鼓励优秀人才开展各类学术交流、项目合作。

()选拔优秀人才在院属各单位领导层任职或兼职。

()选拔优秀人才担任相关专业领域学会的名誉职务或顾问。

()来院创业的优秀人才,经院属有关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立优秀人才培养基金和奖励基金。

()各单位对在科技和产业化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应当给予重点资助和奖励。

()各单位根据能力水平和贡献大小,可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确定优秀人才的工资待遇。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优秀人才提供住房或租房补贴。

()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参加国家、北京市和院所的各类项目和奖励评选。

(十一)各单位应当允许来院创业的优秀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对有突出贡献或从事特殊专业的人才允许申请破格评审。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全院人才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成立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院组织部、人事处牵头、有关处室各司其职、各单位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机制,发挥全院的科技优势、不拘一格大力引用紧缺的优秀人才。形成院所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统筹推进人才工作。

2、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做好人才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自觉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举、广纳群贤。

3、人才工作要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与届中考核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促进人才工作计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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